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局文件
贵教体〔2014〕48号
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节传染病防控工作的
紧急通知
各中心学校、初级中学,区直学校(幼儿园),民办学校(幼儿园):
为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,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,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,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全区中小学、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及时部署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。冬春季节是传染病高发季节,幼儿园、学校易感人群集中,极易造成冬春手足口病、流行性感冒(简称流感)、流行性腮腺炎、水痘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(简称流脑)、结核病、麻疹、传染性结膜炎等传染病在学生群体中爆发流行。各校、幼儿园要严格按照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的要求,充分认识冬春季节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、紧迫性和艰巨性,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工作职责;要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应对学校传染病疫情长效机制,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和合作,互通信息,力争把发生的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。
二、宣传普及防控知识,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。各校、幼儿园要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。应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、班会、队会、讲座、家长会、板报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形式开展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,向师生、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,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;引导家长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,发现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有异常时,应及时带学生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。
三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,保证学校食品安全。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,强化卫生检查,消除卫生死角,保持校园环境整洁,保证每日消毒并保持通风,有文字记录。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。学校食堂要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、加工、供应、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,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、活、冻禽及其产品;未经检疫的家禽、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,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。有自备水源、二次供水设备、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、消毒等管理工作,定期请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,确保饮水安全。
四、加强监测报告,强化早期处置。各校和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晨午检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,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、流涕、咽痛、咳嗽、头痛、呕吐、腹泻等异常症状,要督促其及时就医,并依照有关规定,做好监测、排查和报告工作,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。
贵池区教育局
2014年12月24日